春节消费要热闹更要门道
春节长假将至,吃年夜饭、出门旅游、购买家电……又一个百姓消费热潮也将到来。记者从市消保委获悉,今年以来,市消保委共受理各类投诉6970件,其中有关服务质量的投诉就有2764件,其比例正逐渐提高。根据以往春节期间的投诉情况,12315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建议广大消费者在春节消费时,勿忘关注“服务”质量。
年夜饭:莫因火爆遭“宰”
年三十下馆子吃年夜饭既省事又方便,这已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首选。目前,年夜饭的预订已进入冲刺阶段,不少饭店打出了“限量供应年夜饭”、“年夜饭火爆预订中”的广告招牌,让不少消费者感到能“挤得进”就算够运气了,根本无暇顾及这年夜饭消费的保障问题。记者从市消保委获悉,尽管目前并未收到有关预订年夜饭的投诉案例,但年夜饭消费的质量依旧值得关注。
根据以往几年春节过后所受理的投诉案例来看,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:在尽可能书面约定每道菜肴的实际分量、价格外,别忘了“打探”一下饭店的信誉度及其营业规模,别让“火爆”挤占了年夜饭的服务质量。
根据市消保委前两年的相关统计,有关年夜饭的消费投诉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:上菜速度慢,如某饭店在一小时内只让冷菜“撑场面”;菜价“打闷包”,如某饭店菜单上鲍鱼标价为每斤218元,而实际结算时却按每斤240元结算,给海鲜及水产品称重后也不标识重量;变相涨价,如某饭店平时免费供应茶水和纸巾,也不收取开瓶费,但除夕当天却统统另外收取费用。此外,部分饭店菜肴分量短斤缺两、原料不新鲜、酒水临时加价等也是投诉热点。
据了解,年夜饭消费之所以容易遭遇“怠慢”,主要源自于供需不平衡。一些饭店超额接受年夜饭预订,却不及时增加厨师、配菜员、服务生等;还有的饭店,借着这股火爆人气,设置了诸多“消费条件”,如不允许自带酒水、服务费涨价、贵宾卡不打折等等,从而造成了部分饭店的年夜饭价高质不高。
提醒
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,在预订年夜饭时就要未雨绸缪,做好“功课”:要挑选信誉好、服务佳的饭店,并了解其营业规模;尽可能以书面约定方式明确每道菜肴的分量和价格,并保存好书面约定和票据,以在维权时用以佐证;必要时,还可要求饭店出具卫生防疫许可证、工商营业执照及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等等。一旦发现权益受侵害,应及时到消保委或相关部门投诉。
出游:对模糊标准说“不”
春节长假,有不少消费者选择了出游度假。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,春节出游在选择旅行社时不要一味地追求“低价”,在签订旅行合同时对于一些模糊条款和模糊词语要敢于说“不”!
旅游消费主要存在以下问题:住宿、交通与合同约定内容不相符合,如消费者张女士反映,她在与某旅行社签订泰国普吉岛旅游合同时,约定住宿为四星级宾馆,往返乘坐直飞航班,但实际上住宿宾馆只有三星级,且往返乘坐的航班都需要在曼谷转机;游程、景点缩水,如消费者陈先生反映,他参加了某旅行社的北京长城精华四日游,未料该团导游把四天的游览时间压缩成两天,“挤”出两天时间带着旅行团成员浩浩荡荡地去购物;而旅游时购买的物品质量问题也是投诉的集中点,消费者沈小姐反映,她赴新马泰旅游时在导游带领下于某购物点购买了600美元的燕窝,回国后却发现是假货。
市消保委据此做出分析:长假出游,个别不法旅行社正是抓住了人们“抢到就好”的心态,在推出多种“优惠”的背后实则设置了重重消费陷阱。一些不规范的小旅行社通常抛出“超低价”招徕顾客,随后便会在旅途中“巧立名目”向消费者加收额外费用。此外,由于长假期间舱位、床位颇为紧张,一些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常以“客源火爆,无法确定”为由,在一些条款上用足“模糊”标准,如住宿宾馆“准五星级”或“同等标准”等。更有甚者,会在合同附件中加注如“由各种原因造成钱物损失或被窃者,我社概不负责赔偿”等不平等条款,以此推卸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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